}
通用名:芩暴红止咳胶囊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0970075
批准执行标准:国家药品标准(新药试行转正标准)WS3-053(Z-053)-2002Z
剂型:胶囊剂
商标:兴安岭
规格:每粒装0.5g
功能主治:清热化痰、止咳平喘。用于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。
用法用量:口服,一次两粒,一日三次。
包装规格:每盒12粒*400盒/箱
备注:
有效期:24个月
贮藏:密闭,置阴凉干燥处。